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2024年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安排
1.一志愿复试:现场面试,3月29日报到,3月30日、31日复试。
2.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4月8日后进行,考生端“双机位”参加复试,主副机位均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备用“钉钉”平台。
3.地点:一志愿复试报到地点综合楼1016室,复试地点综合楼1014室;调剂复试导师小组在综合楼1014室;
4.联系人:彭庆敏老师,电话:15754632206
张戈平老师,电话:13514555221
(二)复试内容
复试过程由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构成。复试成绩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每名教师评分满分100分,不低于5人评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教师评分满分100分)累计后平均成绩。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招生学院可自主选择是否开展专业课笔试测试。专业课笔试内容以《牡丹江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复试科目为准。复试自命题工作参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有关要求进行。笔试成绩可占复试成绩的30%—40%。原则上,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应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1.专业综合面试内容:应涉及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能力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考核;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如未进行专业课笔试测试,笔试相关内容考察可放在面试环节进行。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内容: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三)面试时长: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为20分钟,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适当调整。
(四)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至少三年时间。
七、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计算公式为: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1.学校对复试合格考生依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排序。
2.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科目有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学校对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别拟录取,优先拟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一志愿拟录取考生直接在中国研招网系统拟录取,考生无需确认。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拟录取,规定时间未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4.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5.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八、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要求
(一)科学设计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流程。各招生学院要提前组织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学院网络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前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指导。各招生学院应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三)网络复试特殊考生关怀保障。各招生学院应提前与考生进行沟通,并将考生情况上报至研究生学院,由研究生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与帮助,做好网络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
(四)网络复试前的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各招生学院应利用远程复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五)网络复试前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应存档备查。
(六)复试过程管理机制。
1.为防止系统故障造成数据损毁,各招生学院要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屏、录音和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
2.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学院做进一步处理。
3.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落实追究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巡查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巡查。监督电话:0453—6515766,邮箱:msyjjwjb01@163.com。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对外公开,进一步加大透明度,保证考生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成绩公布后一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对有异议复试成绩申请复议,申请复议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核。申请复议电话:0453—6515587,申请复议邮箱:msyyjszs@163.com。
十、其他事宜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试题在使用前按照国家机密级文件管理,使用后按照秘密级文件管理。复试过程禁止考生录音、录像或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反一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其他亲属参与复试的,提前报备至研究生学院。对在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中违反工作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五)本工作细则由澳大利亚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澳大利亚研究中心
2024年3月26日